202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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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晶科电力开平市蚬冈镇 100MW 农光、二期50MW 渔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江开环审[2022]1号关于晶科电力开平市蚬冈镇100MW 农光、二期50MW渔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生态环境部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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